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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关于核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4-01 】

各专业:

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划内课程的核对工作

(一)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请根据附件1“开课计划核对表”分专业核对2015、2016、2017、2018级开课计划中的各项课程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 核对信息时须特别关注“课程类别”、“专业方向”,如与培养方案不同,及时提出修正意见,以免毕业审核时出现学分偏离情况。

2、专业方向(特色)课,实行先排课、后选课。

3. 如果教学计划需要调整,请提交附件10“教学计划调整表”书面材料。

4. 在《开课计划核对表》的“学院意见”栏做好标注,提交《开课计划核对表》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说明如下:

(1)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标注“开设”;

(2)对于全外语或双语课程,标注“开设,双语”或“开设,全外语”;

(3)涉及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不在当学期录入成绩,标注“开设,不落任务”;

(4)对于选课前确定拟开设的专业方向(特色)课,标注“拟开设”并注明课程容量;

(5)对于调整、遗漏、已开设、不开设等课程,做好相应备注。

5、请各专业将学生选课前确定不开设各类课程信息及停开原因填写至附件2“各类不开设课程汇总表(选课前)”,需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二、关于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的落实工作

(一)《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见附件3,下学期落实任务不应少于“应承担课程门数”,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4),需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二)课程开设要求:每门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的总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0,起止周为1-16周(第16周考试);原则上,教学班容量设置为120人。开课学院应统筹安排公选课的上课时间(周四8,9节,周四10,11节,周五6,7节,周五8,9节),尽量均匀分布,不可集中在某一时间段。

三、关于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的申报工作

请按照《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5,含已开课程),填写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的学科交叉课程信息,建议在《2013-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或已开出课程中选择。(提醒:2017级起,无“学科交叉课”设置。)

四、关于课程教学大纲的相关工作

(一)如有新增公共选修课程,须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定选修课申报表》(附件1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定选修课申报表及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7),在确认开课计划时报送备案;

(二)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有需要,可以进行教学大纲修订,并按时备案,备案时间:本学期校历第16周之前。

五、关于2017级专业分模块工作

本学期开展2017级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地下工程方向、市政工程方向)、2017级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模块、运营养护模块)、2017级工程管理专业(项目管理方向、工程造价方向)分模块工作,请各专业抓紧开展此项工作,并填写附件6“专业分模块学生名单”。

六、关于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专业将以上需提交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于4月11日前交至SA308,电子文档发送至iceiceliu@nit.net.cn,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88130061,663476。

七、关于2018级土木工程专业分流工作

本学期开展2018级土木工程专业分流工作,请于4月11日前填写完成附件8: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虚拟班),于4月28日前填写完成附件9: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送电子文档。

八、特别说明

公共选修课与学科交叉课,不论课程名称或课程内容是否相同或相近,均不得交叉开设。

 

附件(请点击下载):

1、2019-2020-1开课计划核对表【4月11日报送】;(已经按照研究所分好课程,如分得不合适,请尽快反馈4月2日反馈,以便重新调整)

2、各类不开设课程汇总表(选课前)【4月11日报送】;

3、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含已开设公选课列表);

4、公共选修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4月11日报送】;

5、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4月11日报送】;

6、专业分模块学生名单【4月11日报送】;

7、2017-2020级课程教学大纲格式-通识课(中文版);

8、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虚拟班)【4月11日报送】;

9、专业分流学生名单【4月28日报送】;

10、教学计划调整表【如需要请4月11日报送】

1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定选修课申报表

 

土建教务办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