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本分院全体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本资料室内的书刊、杂志、磁带、光盘等资料原则上只提供室内阅览,用后整齐放回原处。不准将书刊资料带出资料室, 如需复印,须经资料室管理员同意方可复印并当日归还。
2.若确因教学科研需要的外借书刊 , 需在资料室管理员处办理外借手续。外借书籍期限为 60天,每人限借5册。如有超期或遗失按学院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3.应爱惜各类资料,不圈点、划线、批注、污损、撕毁。
4.室内阅览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
5.资料室开放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30-16:30。
6.本资料室只服务于本分院教职工及研究生。
土木建筑工程分院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