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是保证教学、科研实验和实验室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应按以下制度严格执行。
1、分院负责实验中心日常安全和卫生的检查监督工作。
2、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各实验室均指定责任人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见附件1)。
3、中心实验室在每个实验房间应设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并保证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温度和湿度等要求。
4、中心实验室应保证对“三废”(废气、废液、废渣)按学院校园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及废土块等应集中堆放,定期运走;对有机废液或有害残渣,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应集中存放并及时处理;对排放废气的实验室须按要求安装通风、排气设施,保证实验室内空气清洁。
5、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大型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每天下班前半小时须对负责的实验室安全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主任。
6、实验开始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应有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并做好安全记录。
7、实验操作过程中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有防护要求的实验项目,必须在防护措施得以保证的前提下才能开始实验。实验中如遇险情,指导教师除应立即疏散人员同时利用现有器材组织抢险外,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警。
8、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打扫卫生,整理实验室,使实验室保持清洁、卫生、整齐,切实做到仪器、桌面、地板、门窗清洁无灰尘,仪器设备放置位置正确整齐,有利于操作使用。
9、实验中心钥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钥匙的配、发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并要有备案,不得私自配制或未经许可擅自借与他人使用。
10、实验中心内部应定期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制定奖罚措施。对安全制度执行好的责任人及时表扬和奖励,对由于工作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批评或处分。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
附件1: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土木工程材料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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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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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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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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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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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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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与道路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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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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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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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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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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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与道路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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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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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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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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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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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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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理与建筑节能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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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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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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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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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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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与桥梁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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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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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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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力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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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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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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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视觉艺术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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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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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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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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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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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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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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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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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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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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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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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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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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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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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实验中心“三废处理”管理规章制度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工作。
2、实验室“三废”指废气、废水、废物。
3、对有废气产生的实验项目,实验过程中需开启通风、排气设施,保证实验室内的空气洁净。
4、对有废水产生的实验项目,要求做到:
⑴酸性、碱性废水按其化学性质,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
⑵有机等废水集中存放,及时运走处理;
5、本中心产生的废物主要指混凝土碎块、破坏后的混凝土构件、砂、石、废土块、废钢筋、废砖等建筑垃圾,要求废物集中堆放,定期运走。
6、对学生进行有关“三废”处理必要性方面的教育,协助教师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