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个人申报、班级初评、分院初审,分院2011年拟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58人,国家助学金一档84人,国家助学金二档151人。
公示时间自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分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88229578、60013566019985,60013567894405,E-mail:zhoulj@nit.zju.edu.cn,yaotianguo@nit.zju.edu.cn 办公室地址:SA306),反映情况务必使用真实姓名。
土木建筑工程分院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