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下午,土建学院在SA304会议室召开了学院实验室建设委员会会议,讨论《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会议由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张克明主持,学院院长谢新宇、学院总支书记李萍萍及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实验室工作是学院的重要工作之一,安全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能够约束实验人员的行为,使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教学、科研和生产、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更能保证实验室财产和人员的安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实验中心目前下属九个实验室按照服务类别分成三大类,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模式;同时对教学实验与非教学实验的开展也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在保证学生教学实验和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同时,也为非教学实验的开展提供保障,最大限度发挥实验中心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功能。
会议还讨论了实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仪器设备维修实施细则》、《仪器设备调剂与报废处理实施细则》及《教学实验材料费使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