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经自主申请,学院团委资格审查后,拟吸收张振京等31名群众作为新发展团员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期:4月30日至5月7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品德、 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需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30157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