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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建学院学工办 | 发布日期:2023-09-27 】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土建学院2022-2023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17。同时会上报1-2名替补人选。替补人选须排序,推荐人选和替补人选都会通过学院讨论。若推荐人选未通过学校审核就直接启用替补人选。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的基本条件。2022-2023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组织评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拟推荐学生线下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9月2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相关荣誉的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wuqifu@nbt.edu.cn;

3.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经费下拨到位后,学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根据往年情况,省政府奖学金一般在次年4月左右发放。


土建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