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表彰一批思想上进、学习努力、工作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和先进团组织,学校团委决定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团支部和非新生班团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团内奖惩条例(试行)》第二章第五、六、七条有关规定。优秀团员需符合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排名班级前40%,优秀团干部需符合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排名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的排名共含有四项:学业、思想品德、综合能力、身体素质,其中前三项需全部符合百分比要求,身体素质需合格)。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优先考虑2017—2018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创建班,所在团支部存在考试违纪现象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三、评选名额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分别为班级团员数的5%和3%(报名数四舍五入);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团支部总数数的10%。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先由班级和组织推荐,经过学院团委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先进团支部”在自愿申报基础上,由各学院结合申报团支部日常工作情况评比产生。各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认真学习《团支部工作手册》中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团内奖惩条例(试行)》(见附件),开展团内民主评议,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名单等,并填写推荐表,报各学院团委。
2.各团支部应于1月6日20:00前将优秀团员推荐表(一式一份)、优秀团干部推荐表(一式一份)、先进团支部申报表(一式一份)、团内评优推荐汇总表上交至联系人处,电子版班级统计命名打包报送至邮箱,逾期不候。
联系人:万云杰 联系电话:18768569161 电子邮箱:1371147583@qq.com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