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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8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计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0-08 】
为激励我院大学生的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鼓励学生投身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研与创新能力,强化科研育人功能,开拓大学生知识视野、活跃校园学术氛围,促进学院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创新人才的培养,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启动2018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校半年以上的 非毕业班学生
二、 申报要求
1 、申报的作品分为申报项目的类别分为基础研究类(A类)、科技制作类(B类)、社会调研类(C类)三大类。成果形式可以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三大方面。
2 、项目来源可以是学生自主提出,也可以是由教师提出。学生申报的科研项目,应与学院的专业特点紧密相关,并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意义,可以是指导教师在研项目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学生调研或者在工程科技等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等。
3 、申请立项的项目,一般应组成2—5人的项目研究小组(鼓励跨年级组队),设负责人1人,并聘请至少1位专业教师作项目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与申报2018年国创和省新苗项目而未入围的,也可申报本次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计划。
三、步骤与进程
1 、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26日)
申请立项人需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办公网主页下载并如实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科训练与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除封面以外正反打印),截止2018年10月26日前上交纸质版于学工部办SA3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7573380@qq.com
2 、评审立项阶段(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4日)
学院学工办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相关专业学科专家就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审(如需答辩会另行通知),经研究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 评审通过后,学生可针对本次申报的项目进行课题研究。
3 、中期检查阶段(2018年4月底)
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统一组织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作品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不参加中期检查,终止项目,收回经费。中期检查不通过者,允许申请延期6个月,如再次检查不通过,则终止项目,收回经费。
4 、验收、结题阶段(2019年10月)
①.已立项的各类学生科研项目由学院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验收,并由专家老师评审宣布是否通过结题。项目结束后,各项目组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计划项目成果验收表》做全面的项目总结,并将本组研究成果及时上报学院学工办。
②.学院将依据有关条款组织评审组对各项目组上交的成果材料进行验收。
③.验收合格的项目,对指导教师予以一定的综合工作量的奖励。
④.规定时间未达预期成果的项目,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今后立项资格。
四、有关要求
希望各研究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师生踊跃参加申报,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科研学术活动的开展。
联系人:曲昊杨 8813015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