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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土建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方案征集的通知

【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6-04-19 】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团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长征胜利90周年和宁波文明城市创建精神,鼓励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院团委现面向全院非毕业同学开展以“实践筑梦,青春圆梦”的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方案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筑梦,青春圆梦”
二、参加对和组织形式
参加对象:全院非毕业班学生
1、个人申报
    2、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自行组建团队;
3、以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协、红色先锋、社团等学生组织为载体自主组建团队。
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考核表》,存入学生档案。
三、活动内容
1、价值实践类
针对社会服务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红色精神传承等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以调查、走访、考察等形式,围绕医疗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民生问题和社会及大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话题开展课题调研,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以调研获新知,以研究促发展,形成政府决策参考,为当地政府及相关机构提供有用的数据和问题解决方案。
2、社会服务类
围绕义务支教、帮困助残、文艺演出、法律援助、爱心捐赠、流行疾病防治和医疗卫生知识普及、食品安全实践调研和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社区服务、交通引导、环境保护等开展多形式的公益服务。其中,在环保志愿服务方面,重点围绕浙江省五水共治战略、大气污染治理等开展活动。
3、创新实践类
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总体目标,将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就业规划、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相结合,开展专业实习、创新创业训练、生涯人物访谈、基层挂职锻炼、勤工助学、技能培训等活动,为参加“挑战杯”等创新类活动奠定基础。
四、活动流程
1、立项申报阶段:
1)   4月20日-5月5日:实践方案征集,实践项目申报。
2)   5月6日-5月20日:公布推荐课题,组建队伍,并填写申报表及上交策划书。原则上控制团队队员8-10人之间,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3)   5月20日-5月26日:完成立项答辩,上传立项申报书,确定立项团队及校级、院级重点团队。
2、项目实施
1)项目启动(6月中旬),组织召开暑期社会实践培训和启动仪式
2)校外实践(6月下旬-7月中旬),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总结提升(7月-8月下旬),各社会实践团队进行社会实践总结,撰写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调研报告等。
五、总结评比(9月)
    根据各立项团队提交立项总结报告(包括团队社会实践服务类活动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其它取得的实践成果及辅助证明材料等)、团队活动成果成效,评定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先进团队、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优秀成果、优秀实践基地等荣誉,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省、市、校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荣誉。
六、经费报销(10月)
根据团队总结评比情况、团队活动成果成效、活动地域及实际花费额度等,按照规定标准为团队报销活动经费。未按要求完成结题的团队不予报销后期经费。经费报销将严格遵照预算,预算未列支的项目、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以及与社会实践无关的票据不予报销,不允许更换和补充,因此产生的经费损失由团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