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回应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青年一代寄予的厚望,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深化青年培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伟大复兴“中国梦”。以“一员双岗双建功”为统揽,引导青年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基层、增长才干、磨砺品格、奉献社会,着力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学院团委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二、总体要求
坚持“教育为学生提升价值”理念为指导,按照“让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一次以上团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类团队“一队一项精品服务活动”、专业调研类团队“一队一篇优质调研报告”的总体要求与目标,以提升社会实践活动质量为重点,注重社会实践与学生思政教育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深化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凝练社会实践新品牌,助力广大青年学子成长成才,切实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三、参加对象和组织形式
参加对象:全院非毕业班学生
参与形式:1、可跨专业、跨年级自行组建团队;
2、以班级、团委、学联、青协、红色先锋、社团等学生组织为载体自主组建团队。
3、个人申报
四、实践方向
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坚持以“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分级管理”的原则为指导,主要从“一学一做,巡迹初心使命”、“五水共治,守护绿水青山”、“一带一路,共建名城名都”、“双百双进,助力脱贫攻坚”、“家风家训,践行孝慈传统”、“知行合一,寻访阳明文化”、“情系母校,倾听校友声音”、“科研创新,助力地方发展”八个主题方向组团实践。其中,突出强调以下四个主题方向:
1、一学一做,巡迹初心使命。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迎接“五四百年”等时代坐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改革开放40周年、五四精神、雷锋精神、优秀文化、革命精神等宣讲、寻访和实践服务。
2、五水共治,守护绿水青山。着重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垃圾分类、大气污染治理,开展义务宣教、主题演出、河道寻访、法律咨询、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等公益调研和志愿服务。
3、一带一路,共建名城名都。以宁波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为切入点,开展助力宁波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宁波国际港口城市知名度的实践调研和社会服务,特别是要注重感受、反映改革开放40年来宁波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国际志愿者和游学交流等项目也可列入实践团队管理。
4、双百双进,助力脱贫攻坚。以深入北仑区实践为主要方向,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编制乡村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青手描绘新农村”行动,广泛开展基层调研、义务支教、助困助老等多种形式的调研服务活动,鼓励北仑籍学生组队返乡实践。
五、时间安排
1、立项申报阶段:
1)4月22日-5月20日:实践方案征集,组建队伍。原则上团队队员5-10人之间,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填写立项申报书及上交策划书。
2)5月20日-5月28日:完成立项答辩,确定立项团队并推荐校级重点团队。
2、项目实施
1)项目启动(6月中旬),组织召开暑期社会实践培训和启动仪式
2)校外实践(7、8月),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总结提升(8月下旬),各社会实践团队进行社会实践总结,撰写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调研报告等。
六、总结评比(9月)
根据各立项团队提交立项总结报告(包括团队社会实践服务类活动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其它取得的实践成果及辅助证明材料等)、团队活动成果成效,评定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先进团队、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优秀成果、优秀实践基地等荣誉,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省、市、校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荣誉。
七、经费报销(10月)
根据团队总结评比情况、团队活动成果成效、活动地域及实际花费额度等,按照规定标准为团队报销活动经费。未按要求完成结题的团队不予报销后期经费。经费报销将严格遵照预算,预算未列支的项目、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以及与社会实践无关的票据不予报销,不允许更换和补充,因此产生的经费损失由团队自行承担
八、特别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考核表》,存入学生档案。
2、校级重点立项团队从符合前述七个实践主题内容的团队中遴选。
3、每个实践团队须有一名指导老师随队指导,各实践团队邀请指导老师时应提前联系确认。
4、填写表格及报送材料时请认真阅读相关说明或表格备注。
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