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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关于评选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土建学工办 | 发布日期:2015-01-13 】

 

班级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的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2次及以上校一、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者。

    5.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通过六级者、获得专业技能证书者等优先考虑。

    6. 在同时符合以上评比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土建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的相关分值要求,进行评定。

    二、评选程序

1.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按毕业生人数的4%(四舍五入)评选,原则上按同专业毕业生人数进行评选,名额出现空缺时,可由其他专业填补。各专业方向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毕业生人数

初评名额

土木工程

177 

建筑学(五年制)

60 

工程管理

84 

 

2. 根据相关的评比标准,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要求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印制,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主要事迹一栏不要采用附页形式,具体参见样表(附件2)。书面材料请交至SA307许琼波老师处。(截止1月16日11:30交)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根据评比细则的要求,以专业为基础进行评比。经公示,汇总上报学校。

三、注意事项

1.初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如果还有未上交的证书,也请补交至SA307许琼波老师处。

2. 初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务必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以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联系人:许琼波老师   

电话:88130157   600+13777133790   

Email:xqb@nit.zju.edu.cn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1月13日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样表(请下载参考)

附件3: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