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激发广大老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作为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的补充,特开展学院层面的“院级学科竞赛目录”认定工作。
列入“院级学科竞赛目录”的学科竞赛(目录有效期之内),按《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附件一备注三第4条规定,即作为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业绩所认定的学科竞赛。
本次认定结束后,学院继续鼓励和支持各位老师申报校院两级学科竞赛目录外的竞赛项目,并根据竞赛成绩,从教学工作量、年终绩效等渠道给与认可和奖励。
一、申报范围
与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工程管理专业相关的在专业领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同一比赛的省赛、全国赛合并为一项申报),包含近年学院立项支持的学科竞赛;已经被学校认定的2023-2024年度学科竞赛项目(附件1)不在申报之列。
二、项目数量
根据各系专业及专业模块数量,确定的可推荐名额如下:土木工程系5项,智能建造系4项。
申报过程中,若出现跨系跨专业的学科竞赛项目,由各系之间协调,确定牵头归属。被学院正式认定的竞赛项目,后续实施时,均向院内所有专业学生开放,公开公平选拔。
三、申报原则
1.申报的学科竞赛应坚持赛事质量高、影响力大的原则。优先支持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的竞赛项目(附件2)。
2.申报的学科竞赛应与学院人才培养定位、专业特色吻合度高。优先支持体现新型建筑工业化、BIM技术、智能建造、绿色低碳等竞赛项目。
3.申报的学科竞赛应适合我院本科生参与,且我院有相应的具备指导能力的指导教师。
四、工作流程
1.各系应秉承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宗旨,集体讨论,吸纳教师意见,组织申报,填写土建学院本科生“院级学科竞赛目录”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附最近一次比赛通知;
2.各系组织评审,按照给定名额择优推荐,排序,系内公示结束后填写推荐项目一览表(附件4);
3.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五、其他说明
1.考虑到专业模块以及竞赛项目的可能变动,今后“院级学科竞赛目录”认定工作每两年调整一次。调整期限前,若由于竞赛终止等客观原因,各系可提出替代项目。
2.列入“院级学科竞赛目录”的项目,各系应确保能持续参赛,若因主观原因未组织参赛,则核减所属系的下一轮认定名额。
3.由我院组织承办的各类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无论是否在目录中,承办届次直接纳入院级目录,无需按照组织评审认定,但非学院承办的届次则无效,后续调整目录时可优先考虑。
请各系形成附件3和附件4的申报材料,于6月29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院教务办。
附件1.2023-2024年度学校学科竞赛认定项目名单
附件2.《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附件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院级学科竞赛目录”项目认定申请表
附件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院级学科竞赛目录”项目认定申请汇总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