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申报2023年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项目类别1:课程思政指标体系和案例库建设
项目类别2:合格评估与质量保障专项
项目类别3:社会实践类和劳动教育类一流课程培育
项目类别4:第三批国家一流课程培育专项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指南(学院版)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提交申报意向表(2023年5月22日下午4点前)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意向表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刘冰。
2.提交申报表(2023年6月9日下午4点前)
请于2023年6月9日下午4点前将各项目类别对应的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刘冰。
3.学院组织评审并院内公示(2023年6月16日前)
4.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再次提交(2023年6月18日下午4点前)
请获得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6月18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刘冰,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办SA308办公室。
5.学院将推荐项目报教务处备案(2023年6月19日)
附件
1.项目指南(学院版)
2.申报意向表
3.项目类别1申报表格
4.项目类别2申报表格
5.项目类别3申报表格
6.项目类别4申报表格
7.省级一流课程审核否决项指标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