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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关于申报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 发布日期:2022-10-10 】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申报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土建学院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立项方式

1.重点项目

我院名额2项,其中含学院教学教务管理读本专项1项。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采用“学院评审、学校备案”的方式立项。

2.一般项目

学院名额0项(因存在校级教研教改延期项目,被核减名额)。

3.学校专项

学校设专项9项,其中教学管理专项5项(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2项),实验教学专项4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项),报送学校后由学校组织评审。

二、项目结题

项目结题可以以论文、研究报告、教务管理读本、课堂教学案例、教学改革方案等成果形式。其中,项目结题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的需标明教改项目编号,第一作者需为项目负责人且第一单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请申报人慎重填写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

三、申报指南

根据学校通知中的项目指南,结合我院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需要,具体细化后设定如下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1.面向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土木类专业现代产业学院培育模式探索与实践

2.应用型高校土木工程一流专业建设评价与诊断体系构建及实践(我院土木工程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

说明:评审后择优推荐1项。因是重点项目,且为学校指定指南,要求申报人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学院专业建设。具有基层教学组织管理经验者优先。目前有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重点项目

(1)10月18日前撰写申报书。请于10月18日中午12点前发送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至刘冰邮箱25579346@qq.com

(2)10月19日-24日 学院组织评审。

(3)10月25日-27日 公示推荐结果。

(4)10月28日 报教务处备案。

2.学校专项

请于10月20下午5点前交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刘冰邮箱25579346@qq.com


附件: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1〕112号)

2. 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

3. 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