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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关于各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内重点课程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6-21 】

各专业:

根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分配办法》(理工土建[2021]1号)(2020-2021学年开始试行)文件要求,现请各专业报送2017-2018级培养方案、2019级培养方案、2020级培养方案、2021-2014级培养方案中的重点课程,每个专业培养方案内设置5门重点课程。

一、设置依据

根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分配办法》(理工土建[2021]1号)(2020-2021学年开始试行)文件要求,核算教学工作量时,课程系数T分为1.2、1.0和0.7,其中重点课程的课程系数T为1.2,一般课程、专业模块课、专业特色(选修)课的课程系数T为1.0,课内实践(实验、上机、实践)的课程系数T为0.7。

专业基础课、专业主修课中每个专业可以根据课程重要性、布置作业量大小等设置不超过5门的重点课程。若重点课程获得学校激励工作量,则课程系数T仍按照1.0计算。

二、报送时间

请各专业统筹安排,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填写后的“重点课程设置表”纸质版(需专业负责人签字)交SA308,电子版发送至25579346@qq.com.

三、使用范围

每套培养方案的重点课程设置后不再变更,自2020-2021学年起核算教学工作量时使用。


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

1. 重点课程设置表

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分配办法(理工土建[2021]1号)

3. 培养方案(2017-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2014级)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