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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关于开展2020版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7-07 】

各位老师:

经专业编制、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函评、学校教学处审核等环节,2020级专业培养方案已定稿。因本轮培养方案总学分变化,出现一些新课程,且部分原有课程学分学时均有变化,特启动2020版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进程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1.充分体现工程教育认证的要求,每门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应事先由专业负责人召集课程组负责人以及教学骨干研讨确定,再由具体课程大纲编写老师执行。

2.充分发挥课程组集体研讨的作用,强化专业和学院审核审定,编制过程中,课程组和专业应组织必要的集体讨论讨会。

3.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修课程(平台课)大纲编制时,内容上要充分考虑现有五个专业模块课程的修读需求。

4.课程大纲编制时,教学内容应充分体现行业发展前沿,体现学科交叉,融入信息化、工业化、智能化等内容。每门课程应深入思考如何支撑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如何支撑专业特色的实现。

5.含实验课的课程应尽量安排综合性大实验,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时小实验,积极考虑引入虚拟仿真试验项目;含课程设计的课程以及独立的设计类课程,任务书和设计内容应体现对学生分析、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

6.每门课程(独立实习实践课程除外)的期末考试成绩占比小于等于60%,加强过程考核。强化对实习实践类课程、试验课程的评分标准编制。成绩构成以及评分标准充分考虑后续的课程达成度计算。

二、进程安排

7.9,组织召开编制启动会议,讨论确定各主要课程的编制要求;

7.10-8.30,专业下达初稿编写任务,各课程组组织研讨,各编写人完成初稿撰写;

9.1-10.20,课程组组织初稿修改;专业针对各课程组的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最终审定定稿;

10.21-10.31,学院组织审核;专业负责人签字提交大纲纸质版和电子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