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分院关于核对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所:
为统筹安排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教学质量,现启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核对工作,请各研究所根据本单位各专业年级的开课计划(详见附件),检查以往课程调整情况,做好开课计划的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核对本单位各专业年级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周学时、学分、开课单位等课程信息。在核对过程中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1.对该专业年级已开设过的课程,在分院意见处标注“不开设,第X学期已开”。
2.对开课计划未列入的遗漏课程,请在开课计划核对表下方空白处予以遗漏说明。
3.对核对无误的课程,请在分院意见处标注“开设”。
4.如研究所建议修改课程信息,应在分院意见处标注“见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可登陆教务处网站“资源下载”下载),报教务处审批,并请统筹考虑2007、2008、2009、2010、2011级同一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整。
三、各专业教学计划里的专业任选课需要各分院在落实教学任务之前组织学生完成选课,并在开课计划核对表分院意见处标注“开设”或“不开设”,且对开设的课程注明选课人数,不开设课程注明未开设理由,原则上应有25人以上选修方可开班。
四、请于2011年5月10日之前将有研究所主管教学领导签名的开课计划核对表交至分院教务办,相关电子文档发至lihui@nit.zju.edu.cn。
教 务 办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