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及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的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位指导老师:
2012届毕业设计工作计划从本学期14周开始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工作安排
1、第十四周(12月5日)选题工作启动。
各研究所启动毕业设计选题申报工作,确定本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计划;建筑学专业应根据毕业设计作品展览的要求安排相关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是各专业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开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训练环节,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与本专业培养计划密切相关,紧扣专业特点和综合性实训的需要,具体由研究所提出选题要求,指导教师必须服从研究所规定的选题要求。
2、第十六周(12月19日-12月23日)各研究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工作后上报学院教务办,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选题,选题审核完毕后指导教师网上发布选题等相关工作(在系统中录入)。
3、第十七、十八周(12月26日-1月6日)各专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的动员工作,学生完成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选择指导教师及选题的相关程序。
建议各专业和各指导教师根据选题和学生的情况,利用本学期最后阶段和寒假时间提前开展毕业设计相关工作。
二、下学期工作安排(2012年)
1、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起止时间为2月13日至5月11日,其中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含毕业实习2周,毕业设计11周。不含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评阅、答辩时间。
2、毕业实习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穿插进行,由各研究所自行安排。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必须于2月13日(第一周)前下发给学生并在系统中完成上传。2月23日至24日学院进行抽查审核。
4、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安排三次检查,其中第三次检查安排在第13周(5月7日-11日),审查未通过的学生予以预警处理,直至取消答辩资格。另两次检查工作如开题答辩、中期进度检查由各研究所自行拟定计划,并于第4周(3月5日-9日)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计划报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备案。
5、毕业设计文本必须按照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文本格式撰写,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毕业设计文本格式严格把关,学院在正式答辩前开展毕业设计文本格式检查,文本格式检查不能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
5、毕业实习为期2周,实习内容由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研究所自行确定。毕业实习为一门课程,必须有明确的独立的实习成果(如实习报告、文献查阅报告等),提交毕业实习成绩时一并上交,具体要求由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研究所自行确定。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工作时间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构成由各研究所参照往年办法制定。各研究所在5月18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方案(包括分组、毕业设计成绩构成、评阅办法等),在系统中予以确定。
7、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各研究所要认真部署,各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必须做到规范、认真、仔细,指导教师平均每周必须至少有2次指导学生的固定时间,并按照要求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记录。
8、需要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校外实践审批表》,校外指导单位和现场指导教师同意接收,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明确校内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每周要与学生见面指导,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质量负责把关。
三、201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
根据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了“毕业设计文本一格式范本”和“毕业设计文本二格式范本”,请各位指导老师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模板要求学生。(文本一、文本二格式范本详见附件)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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