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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填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安排表》的通知

【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2-04-16 】

各位老师:

       现将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填报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安排表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位老师于4月24日前将实施安排表签字盖章后交到分院教务办,电子版发至lihui@nit.zju.edu.cn.

 

附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