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年教学业绩评价工作已经启动,现转发教务部有关通知,请您详细浏览。有实践教学业绩申报的老师请填写附件2—2的表格,于6月12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办,实践教学业绩直接关系您的教学业绩评价,请各位老师按照要求认真填报。
附件:教务部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务办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