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全体任课教师:
按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实施细则》(2012年4月修订版),2011-2012学年教学工作量核算已基本完成,Q1为课表工作量,Q2为实习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学工作量。Q1请各位老师仔细、认真核对,Q2请各研究所核对,二次分配方案报教务办。对工作量核算有疑问或有疏漏的请尽快与学院教务办屠老师联系,电话88130061,短号666639。(核对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2012年6月14日)
特此通知!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办
2012年6月7日
附件:
1、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实施细则(2012年4月修订版)
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表(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