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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关于试卷命题、试卷送印、监考、阅卷、提交成绩、试卷归档等环节)

【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5-06-24 】

 

说明
(关于试卷命题、试卷送印、监考、阅卷、提交成绩、试卷归档等环节)
 
一、试卷命题
1.卷面考试课程的试卷应采用统一的试卷卷首格式(A4纸打印)(请见附件1),“命题(组)老师签名”和“研究所(教研室)教学负责人签名”两栏请按要求签名。请准备A卷和B卷试卷各一套(公共选修课除外)。考试前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试卷,另一套为补考试卷,因此要求两套试卷的难易度和覆盖面应基本一致,两套试卷中应避免有重复题目。
    2.卷面考试的期末试卷命题应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做到难易适度,份量适中。命题时,每份试卷需提供其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请见附件2)。公共基础课及教学基本要求相同、学时相同的专业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不同的课程不得使用同一份试卷,同一门课程也不得使用多套试卷。
    3、公共基础课程考核应执行“四统一”要求。
二、试卷送印
1.送印地址:学校印务中心(北教学区NF302),营业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除考试周及特殊时间外,周六、周日及晚上休息。
2.送印时间:命题教师应将试卷(A、B卷各一份)和试卷印刷单(请见附件3)于考试前1周送到印务中心(试卷送印材料请到SA308盖章),并在考试前三天去印务中心确认试卷。任课教师或研究所(教研室)教师应在考试前凭工作证到印务中心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根据要求整理试卷并交任课教师。
三、监考
1.任课教师应参加监考工作,作为课程考试的主考,有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的义务。
2.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排定后一般不再变更,如因故确需变更的,必须征得学院(系、部)分管教学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学院(系、部)备案。
3.监考人员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已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应当场认定并收缴违纪物证,终止考试,收回试卷,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名,同时报告考务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4.根据学校规定,任课监考教师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印刷点领取所教班级的全部试卷并签名确认,于考试前15分钟分发到相应考场的监考教师手中;非任课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到达考场。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监考流程请查看“考试监考流程(20140109版本)”(请见附件4)。
四、阅卷
请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阅卷时使用红笔进行批改,每道题目评分时统一使用加分,阅卷过程中尽量避免涂改,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阅卷完毕后,阅卷教师在试卷上签名。
五、提交成绩
请任课教师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打印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时采用系统中的“格式二”(请见附件5)和“格式三” (请见附件6)(请注意格式二中总人数与格式三中总人数要一致)。请任课教师在录入期末考试成绩前查看附件《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操作手册》(请见附件7)并认真学习其中的内容,尽量避免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出现失误。
注意:根据学校教务部的通知,关于成绩考核方式建议如下:(1)建议取消二级制:当前二级制“合格”对应的分数统一为75分,这不利于学生的课程绩点的提高,尤其是那些想要出国留学的学生;(2)建议用百分制代替五级制:百分制换算成五级制时,容易产生人为误差,如两位同学考试成绩分别为65分和74分,换成五级制后,均为“中”,不能很好地区分学生的真实成绩。
六、试卷归档
请各位任课教师整理好考卷及相关材料,并于当学期结束前将考试相关材料交SA308归档。

类别
提交材料
闭卷、半开卷、开卷形式的考试
1.考卷(请尽量按照学号顺序排列)
2.空白卷A卷(一式两份)
3.空白卷B卷(一式两份)
4.A卷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式两份)
5.B卷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式两份)
6.成绩单(一式两份)(需任课教师和研究所负责人签字)
7.成绩分析报告(一式两份)
8.学生成绩记录册
论文、大作业形式的考试
1.学生提交的论文或大作业(请尽量按照学号顺序排列)
2.论文要求(大作业任务书)
3.论文(大作业)评分标准
4.论文(大作业)批阅评语
5.成绩单(一式两份)(需任课教师和研究所负责人签字)
6.成绩分析报告(一式两份)
7.学生成绩记录册
其他说明
1.对于不便于保留纸质版的材料请刻录光盘保存并提交。
2. 有试卷的上机考试,须收齐全部试卷并归档。
3.有补考的课程,请于补考结束后再提交补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