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教务部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对项目质量控制不严,项目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下年度视情况限制相应类别项目申报。
二、工作要求
工作开展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0〕131号)执行。项目验收不合格及逾期未结题者,做撤项处理。
课题经费管理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0〕132号)执行。
二、材料提交
1.结题申请书(内含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一份。申请书由所在学院签章。
2.1篇公开发表在正式期刊上的教研论文(增刊除外)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请于5月22日前由各项目负责人提交教务办,同时报送电子版至lihui@nit.zju.edu.cn.
附件:1.应结题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土建教务部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