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系所建设,推进教学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系主任岗位公开选拔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职数
土木工程系:主任1名
二、竞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系所管理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二)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竞聘公告,公布竞聘岗位
(二)报名
1.个人自荐。凡符合竞聘条件和竞聘资格者均可自荐。
2.组织推荐。以教工第二党支部为单位,在支部集体研究并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与竞聘人员名单。
(四)竞聘答辩。学院组织公开竞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任命。经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任命。
四、其他
1.经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少于2人,改用其他选聘方式。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7:00。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土建学院系负责人竞聘自荐(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院办公室(SA304-1)。
联系人:陈露,电话:88229507,13736009614(669614)。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