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第五轮绩效岗位聘期考核及实施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现就部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一、二级岗位第五轮聘期考核及第六轮推荐工作
1.第五轮教师一、二级岗位聘任人员,及有意愿聘任第六轮教师一、二级岗位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27日前将《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一、二级岗考核表》、《第六轮绩效岗位聘任一、二级岗应聘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至党政办沈欣竹老师处,具体表格请在人事处通知附件中下载。
2.学院党政办、教务办组织审核第五轮教师一、二级岗位聘任人员的考核业绩材料真实性,以及应聘第六轮教师一、二级岗位人员的申请资格、业绩材料真实性。
3.学校下拨土建学院第六轮教师一、二级岗位名额2人,根据应聘人员数量,学院组织人力资源委员会推荐和排序。
二、三级及以下教师岗、实验技术岗人员考核
1.聘期考核时段: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3.考核内容: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宁波理工人〔2019〕159号)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理工土建[2019] 11号文)以及中期修订的(理工土建[2021] 4号文)的聘岗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职责、任期目标以及教职工与学校签订的聘期岗位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完成《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附表1-4)。
4.个人聘岗填本通知附表1、3表格,团队聘岗填本通知附表2、4,且团队成员填附表1表格,请于3月27日前将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党政办沈欣竹老师处。
附件一:《第五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附表1-4)。
附件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理工土建[2019] 11号文)
附件三:关于修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个别条款的通知(理工土建[2021]4号文)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