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考核奖励:15.2501万元
人均(年)2500元,根据会议出勤情况扣减。
二、教学绩效考核奖励:合计72.63万元
(一)教学管理津贴:9.8万元
1、系负责人:3.0万元;
2、专业负责人:0.3万元;
3、各项专项申报(含智能建造新专业、市一流专业、校现代产业学院申报):3.0万元;
4、2021-2022学年教学业绩评价优秀:0.4万元;
5、未列入学校奖励的市级及以上教研项目奖励:0.65万元;
6、未列入学校奖励的学科竞赛等:0.8万元;
7、考研辅导:0.3万元;
8、学院学生专业社团指导 :0.2万元;
9、学院教学督导:共0.65万元;
10、教学类评审校内专家: 0.5万元。
(二)教学工作量津贴:49.72万元
教学工作量标准40.6元/分,其中超标准:60元/分;
21、22年新进教师补贴:3.6660万元。
(三)教学成果奖励:13.11万元
三、科研绩效考核奖励:136.35万元
(一)科研管理津贴:6.0万元
1、研究所科研管理:3.0万元;
2、宁波市重点学科申报:1.0万元;
3、国际合作基地建设:1.5万元;
4、重点实验室建设(网站):0.1万元;
5、宁波市重点实验室:0.2万元;
6、重点学科设备采购:0.2万元。
(二)科研工作量津贴:111.79万元
其中考核标准内 10.28 元/分,考核标准外23.19元/分,平均值:16.59元/分;
另:教研业绩分3099分在按教科研业绩计算基础上定向补贴10元/分,合计3.099万元。
21、22年新进教师补贴:8.6598万元。
(三)科研成果奖励:18.56万元。
四、综合工作绩效考核奖励:21.55万元
(一)班导师津贴:8.85万元
1、本科生班导师:8.65万元;
2、研究生班导师:0.2万元。
(二)公共事务绩效奖励:11.400万元
1、研究所行政管理:1.5万元;
2、实验室建设管理:1.0万元;
3、支部党建、分工会工作:3.5万元;
4、院长助理补贴:0.3万元(半年);
5、招生工作补贴:1.0万元;
6、值班、档案审查等工作补贴:1.6万元;
7、疫情防控专项补贴:2.0万元;
8、新教师导师:0.5万元。
(三)院级综合工作奖励:0.9万元
1、十佳员工、教学工作优秀奖、科研工作优秀奖、优秀新教师:0.65万元;
2、第四轮聘岗优秀补贴:0.25万元。
五、管理团队考核奖励:58.8213万元
1、大行政(含实验中心):47.7813万元;
2、双肩挑干部:11.04万元。
六、特别贡献奖:8.8万元
1、潘崇根,宁波市科技成果二等奖,0.5万元;
2、专业认证工作(土木工程专业完成申请书提交):8.0万元;
3、ZJU100论文:0.3万元。
总计可分配:15.2501+301.328 万元
分配总计:15.2501+298.1513 万元
余量:3.1767万元(经公示补差后,补贴到教学工作量的标准内)
公示期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6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学院联系电话:88229507,联系人:沈欣竹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88229587,联系人:冯冬梅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