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现将年薪制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启新学者、钱湖教授、D类及以上人才等年薪制人员,不含聘任制院长。
二、考核流程
(一)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需在2022年11月17日前将个人考核表电子版、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学院人事秘书。
(二)学院考评
1.学院组织召开考评会,考核对象进行10分钟以内PPT个人述职,并对考核小组的提问进行答辩。
2.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形成考核小组意见。考核小组意见应明确考核对象的工作成绩和改进意见。
3.考核小组投票决定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
(三)学院将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
(五)学院将个人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审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三、联系方式
沈欣竹,88229507
附件:1.考核人员名单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年薪制人员考核表
土建学院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