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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建学院主管职岗位竞争性选拔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9 】


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土建学院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学校主管副主管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任主管,应当在副主管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及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需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备较好的协调沟通、组织管理和文字能力。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土建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土建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酝酿。土建学院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集体决定拟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5.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选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1年10月8日17:00。报名表(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土建学院。联系人:陈霄峰,联系方式:土建学院党政办公室SA304-1,0574-88229587,邮箱:cxf@nit.net.cn。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