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有关2021年寒假放假及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1月29日~2021年3月5日为寒假放假时间。在寒假期间,各位老师或学生确需使用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认真填写《寒假实验室使用申请及安全责任承诺书》、真实填写《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登记备案表》,指导老师为安全责任人,并承诺签字后,经实验中心管理老师确认,学院分管院长审批,并于1月18日下班前将上述两个表格的纸质版交于SD301贾惠艳老师处,并为其办理门禁卡的开卡方可使用实验室,其余门禁卡将在2021年1月28日下午失效。如未办理实验室开放手续,借用他人门禁卡而开展的实验,一经发现将要求其停止实验,指导老师承担一切后果,并报学院处理。
特别提醒:由于寒假处于疫情期间,通知、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以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及通知为准!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