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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关于暑假使用实验室的安全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7-17 】

根据宁波理工办【20184号院长办公室文件, 2018721日至914日为暑假轮班及休假时间,为更好服务教师的科研工作,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暑假期间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暑假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规定进入实验室和使用仪器设备

2SD105养护室将于721日开始改建,请各位老师(研究生)及时将养护室的试件及物品进行处置,逾时将以无主物品处理。

3SD102已于717日开始改造,即日起暂停使用SD102室内一切仪器设备(含烘箱)。

4、实验室为实验工作场所,严禁个人留宿、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物品,晚上22:30 后不得安排有危险性的实验工作。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需连续进行的实验,于晚上开展时,必须有2名实验人员同时在场方能进行。所有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专人值守。

6、注意用电安全,接近使用年限的老旧电器使用完毕及时断电。

7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所有实验人员完成当次实验都必须整理仪器、清扫场地,仪器设备及模具要擦洗干净并归位,不乱堆乱放原材料及构件,垃圾清理至规定位置

8、严格遵守实验室准入制度,暑期未申请使用实验室的人员一律不得自行进入实验室。

9、未尽事宜请严格遵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后〔2014219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

                                                                     201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