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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更换用人单位的常见手续

【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2-10-24 】

毕业生首次调整就业单位的办理办法
  16、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除手续?
用人单位需出具一份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毕业生请妥善保管解除证明,待落实新单位后,再办理相应的就业调整手续。
  17、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过就业协议书,现在想换单位了,该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在毕业当年调整就业单位的,需要提供1、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2、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证明;3、持1、2材料、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原单位和新单位所属人事行政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在毕业次年需调整工作单位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其中,与原单位解除关系后调整到企业工作的,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机关事业单位现行的录用或调动政策规定办理。
  如调整到宁波市外就业的,按接收地有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
  四、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办理办法
  18、哪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该在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栏目由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应先到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上述应届毕业生拿到学校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后,先登陆宁波人才网(
www.nbrc.com.cn)查询档案是否已到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档案到后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到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办理报到手续。     
  如果毕业生不按时报到,可委托他人办理,否则会造成户口、档案关系无法正常转接。比如,某毕业生户口已经从学校迁出,如果不按时报到,生源省区的户口记录上没有添加毕业生本人的数据,学校的户口上又已经将数据删除,那么这个毕业生就失去了户口,也就成了俗称的“黑户”,会给以后的升学、结婚、出国、买房等带来无穷的麻烦。在此提醒毕业生一定要慎重对待档案和户口。
  19、哪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在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落户?如何办理?
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栏目由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的,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在宁波无投亲靠友落户条件的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关系挂靠在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且按规定必须在当年度年底前办理完毕。
  办理集体户口挂靠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

  3、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已报到证明原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7、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一份(由社保部门出具);

  8、单位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0、在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口挂靠手续办理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办理档案转移对集体户口挂靠有什么影响?
  办理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口挂靠手续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先办理好报到手续。
  二、落户手续办理需要本人在场,因为办理第二代身份证需要本人现场拍照。
  如果代理单位的员工与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档案要从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转出的,则应在档案转出前先将户口迁出(户口可迁往新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集体户口、原籍、投亲靠友等)。
  21、符合条件且欲挂靠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口的应届生,如未在毕业当年办理落户手续,会引起哪些不良影响?
  公安部门08年的新政策规定,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落户手续,毕业次年1月1日后,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一律先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落户,待落实就业岗位后再迁往就业所在地;同时也会因超过落户期限引起户口无法顺利落实,从而影响就业、考试报名、买房、结婚登记等。
  22、毕业生如何知道档案是否已到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应届毕业生可以登陆宁波人才网(
www.nbrc.com.cn)查询到档情况,也可电话咨询。
  23、毕业后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怎样找?
  不同情况的毕业生查询档案去向可分别通过下列途径:

  (一)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到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查询档案;

  (二)毕业时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向报到证开往地的政府人事部门或其所属人才中心查询档案;

  (三)在毕业院校申请过缓派的毕业生,档案可按规定在学校保管两年,直至其签订就业协议或期满派回原籍;

  (四)报到证开到宁波市人事局的毕业生可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上查询到档情况;

  (五)找不到档案的毕业生,也可通过毕业院校查询档案寄往地。
  24、毕业生可否自己将档案带到单位报到?
    毕业生的档案原则上由学校负责递转。凡是就业、考研、出国、回省“二分”的毕业生的档案均要发送到相关单位。毕业生在签就业协议书,考研录取通知书、出国申请、二次分配时,要提供详细的档案寄送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等。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学校把其档案通过机要局统一寄送到相关单位。原则上严禁自带档案材料。
  25、毕业生的户口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户口在毕业时必须迁出。如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约(解决户档关系),毕业时户口按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转至相应单位;如考取研究生,户口迁至录取院校;取得国外院校的Offer并理好签证的,可将户口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如果毕业时只取得Offer的,户口迁至生源地。如果毕业时未就业,户口可迁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