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诚信做人,自强不息,励志成才,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特设“自强励志学生”奖,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模范遵守校级校规,本学年无任何违纪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艰苦朴素,自立自强,日常生活中勤俭节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在学习、社会工作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5月3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下载、填写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申报材料(有获奖证书的一并提交复印件)交学院学工办SA307周星老师处,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1693527701@qq.com。
2、评选审定。根据上报情况,学工办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共12名初选名单)。候选人集中进行演讲、PPT展示,讲述自己的自强励志故事,由全体经济困难生和班级代表投票评选出6名“自强励志学生”,评比结果在学院内公示。
三、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青年学生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
2、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掌握标准,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