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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关于开展学校2018年“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1-21 】

土建学院关于开展学校2018“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班级
 依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团委)关于开展学校2018“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将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2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勤奋,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评定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良好(75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除外)。
 4、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定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不少于等于8分。
(二)具体条件
 各方面表现优异,评定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3、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4、担任学生干部,甘于奉献、能力突出、成绩显著;
 5、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与说明
(一)学生申报。填写《候选人登记表》书面版附带获奖证明复印好11月2410:00前报送学工办周星老师,同时将《候选人登记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随同个人生活照2张(要求照片清晰、形象阳光,并在文件名中标明学院、班级、姓名)发至498210836@qq.com

(二)网络宣传与初评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初评,并将候选人个人事迹通过学校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

(三)现场展示与评定。拟于12月6日举行现场展示。各位候选人面向师生代表进行不超过6分钟的个人情况与事迹展示汇报,师生代表现场作出评价

(四)宣传与表彰。获评2018年“十佳学生”由学校发文,并在学年“优秀学生(集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十佳学生”评选活动是学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注重宣传发动,加强思想引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和谐的氛围。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把真正有代表性的学生评选出来。

 

土建学院学工办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