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2015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4年1月4日前,贷款学生准备贷款材料,学院(系)审核并公示后将材料上报;
2.2014年1月8日前,学生工作部审核材料,并将贷款材料提供给银行;
3.2014年1月13日前,经办银行审核贷款材料并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
二、贷款相关政策、贷款条件及贷款具体程序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 原则上,只有被学院(系)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有特殊情况,请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2.具体表格见附件,学生申请材料请交至土建学工办SA307许琼波,电话88130157。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材料要求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申请表格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