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
为倡导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时代风尚,展示大学生青春魅力、睿智拼搏的亮丽风采,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弘扬刻苦学习、争先创优的精神,决定在分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大学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小组
组 长: 孙炳楠
副组长: 王娟娣 李萍萍
组 员: 俞筱调 方 芳 赵 涵 胡永惠 谢翔哲
二、评选范围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土建分院在读学生,原则上以03、04、05级为主。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素质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
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能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德育成绩优良
(以05~06学年评议成绩为准)。
3、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无不当行为及不良嗜好。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和创新。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过优秀学
生奖学金。
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在同学中能身先士卒,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起到良好的表率作
用。
6、有突出感人事迹或对校、院有一定贡献者,可以优先考虑。
7、有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在科技文化、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一定成绩。
四、评选方式
在自荐的基础上由各级组织进行推荐(团支部推荐、学生会推荐、团委推荐),结合各种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
察,并由评选小组进行评定产生“十佳大学生”。
五、评选程序
1、即日起,各级组织成立推荐小组,团支部推荐小组成员由班导师、班委组成,并由班导师担任推荐小组组长
一职;学生会推荐小组由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由学生会主席担任推荐小组组长一职;团委推荐小组由分院团委
主要干部组成,由团委书记担任推荐小组组长一职。
2、各班同学进行自我申报,结合自我申报的基础上,以各级组织为单位进行讨论、推荐。每班至多推荐2名候选
人,团委、学生会至多推荐5名候选人,推荐候选人需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土建分院“十佳大学生”推
荐表》,并附400字推荐材料(推荐表及推荐材料均为打印稿)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将推荐表及推荐材料电
子版本发至zhaohan@nit.net.cn。推荐工作截止至2006年11月30日17:00。
3、分院对各班推荐“十佳”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将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筛选出名单。汇总、审核工作于
2006年12月3日结束。
4、分院评定小组将根据各班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评,评出 “十佳大学生”候选人20名,并对初评产生的候
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初评工作于2006年12月7日结束。
5、在初评的基础上,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复评,最终评出 “十佳大学生”10名,并对产生的“十佳大
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复评工作于2006年12月10日结束。
六、奖励办法
对“十佳大学生”荣誉获得者,分院将进行一定的表彰、鼓励。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分院
2006年11月20日
“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十佳大学生”推荐材料专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