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教育和激励贫困学生明确历史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励志成才,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分院特设“自强励志奖”,旨在鼓励全分院贫困学生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努力学习,诚信做人,踏实做事。现将“自强励志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分院在校贫困生,经学院认定的贫困生数据库内(06年级不参评),(03级学生可以不在数据库)。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积极上进,模范实践我院良好校风学风,本学年度无任何纪律处分纪录。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日常生活中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在前50%,德智体全面发展,曾获得过学院、分院的各类奖项。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事迹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申报材料(获奖证书等)上交学工办。
2、评选审定。根据上报情况,学工办审核确定10名获奖者名单,并在分院内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要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青年学生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
2、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掌握标准,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
土木建筑工程分院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