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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第二学期“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申报通知

【来源:教务办 | 发布日期:2025-03-10 】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产教融合,推进课程建设与行业产业有机融合,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学院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建设一批校企合作课程,特针对本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涵

校企合作课程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由校内与校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共同进行课程体系开发、课程教材研发、课程标准设置、课程资源共享、内容讲授、教学辅导、实验实践及效果评价等多方面合作的课程。

校企合作课程主要以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为主的专业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践类课程,由校内教师和校外一线专家、高级技师、行业能手(以下简称企业教师)共同讲授,可以是企业教师进校授课模式或结合实习实施现场教学的授课模式,真正实现课程内容与企业实践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校企合作课程的主要内容可包括:课程标准、课程内容、课程机制、课程资源、课程教学、课程评价等完整体系,或其中部分内容。

二、申报范围数量

1.本学期由学院教师主讲的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含暑期独立开设的实习实践课程

2.拟申报建设5门左右,优先选择已有初步校企合作基础、课程建设质量好、体现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智慧有关的专业课程。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校企合作课程的申报负责人须为学院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且主讲该门课程至少2个学年以上。

2.申报负责人须组建包含所有平行班主讲教师在内的3-5人教学团队,其中企业教师不少于35%,原则上从与学校有长期稳定合作的企业中选聘。

3.原则上企业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且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要求政治素质可靠,胜任课堂教学,且能实际参与教学或课程建设

4.企业教师应相对稳定,能够持续地参与课程建设或承担课堂教学任务。提倡争取企业教师所在单位的支持(例如有合作单位盖章的建课协议书)。

5.合作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课程性质需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制定,不得随意变更。有需要,可按照程序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四、课程建设内容(任务)

校企合作课程的建设内容和任务包括以下方面:

1.共同完善课程标准:通过深入合作单位,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合作课程相应岗位需求,提出合作课程的基本要求、能力培养目标等,与企业教师共同研究制定并完善校企合作课程的质量标准。

2.共同打造教学团队: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学队伍,建立专兼结合的校企合作课程教学队伍,其中企业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该门课程总授课时数25%(因首次实施,本学期校企合作课程企业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15%)

3.共同优化教学内容: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企业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并将企业优质案例、前沿发展等引入课堂教学,实现课程内容与行业企业对接。

4.共同制订教学文件:校企双方共同参与教学大纲、教学课件、实践任务书、教学案例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优化。

5.共同开发教学资源:校企合作,共同完善教学资源建设,包括讲义或教材、教学课件、课程思政案例、教学辅助资料、真实项目案例、实验实训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视频、方案、图纸等。

6.共同打造实训基地:充分利用企业教师所在单位的人才、试验设备、生产设备、工程现场等资源,结合理论教学,通过现场参观、创新训练、企业实习实训等方式,打造适合校企合作课程的实训基地。

7.共同改进考核评价: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强化能力考核导向,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8.共同开展其他工作:围绕课程教学,从目标、方法、手段、评价等角度开展其他课程建设工作。

五、其他

1.申请人填写校企合作课程申报书,于32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办,将电子版发送至刘冰钉钉

2.学院对申报课程提供不超过0.5万元的建设经费(不含由学院支付的企业教师来校上课和开设讲座的酬金),建设质量较好的课程优先推荐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各系可根据自身专业课程建设需要,从专业建设费中给予校企合作课程建设费用。

3.2025年9月前提交实施情况总结材料,主要包括上述校企合作课程的八大任务的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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