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2022年4月“土建学院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思政进课堂的通知”要求,自2022-2023学年开始,土建学院开课课程需按照已制定的“课程思政教学方案设计表”,提交“课程思政实施总结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实施依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规范和建设指南》(浙大宁理教〔2022〕40号)文件以及已制定并提交的“课程思政教学方案设计表”。
二、涉及课程。土建学院开课的所有课程(附件1),不含第二三四课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军训。未提交方案设计表或者实施过程中对方案有修改的,请一并补充提交或者修订提交“课程思政教学方案设计表”(附件2)。
三、提交要求。以课程为单位提交“课程思政实施总结表”(附件3),由课程负责人负责,所有平行班任课老师参与。课程结束后,连同课程考核资料一并提交(纸质版1份)。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