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与申报条件
项目介绍:
1.一般项目:面向在编教师,学院名额2项,采用“学院评审、学校备案”的方式立项;
2.教学管理专项:面向党政管理岗人员,全校名额5项,由学校负责评审;
3.实验教学专项:面向实验技术岗人员,全校名额4项,由学校负责评审;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2024年11月-2025年10月),资助经费为每项0.5万元,课题结题时需提供项目研究应用于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的具体案例并提交结题报告;申报人慎重填写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
申报条件:
全校在编教师均可申报,每位教师最多主持1项或参与2项项目,已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正在承担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而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校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二、申报程序
1.10月22日前,“一般项目”申报人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刘冰钉钉。
2.10月24日前,“教学管理专项”和“实验教学专项”申报人提交申报表纸质版1份至教务办SA308,电子版发送刘冰钉钉。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评审。
3.10月28日前,学院对“一般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10月29日前,学院将推荐项目报送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
5.10月31日前。学院将推荐项目公示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
附件: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1〕112号 )
2.2024年度第二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3.2024年度第二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