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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1-03-03 】

 

    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是保证教学、科研实验和实验室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应按以下制度严格执行。
1、分院负责实验中心日常安全和卫生的检查监督工作。
2、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各实验室均指定责任人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见附件1)。
3、中心实验室在每个实验房间应设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并保证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温度和湿度等要求。
4、中心实验室应保证对“三废”(废气、废液、废渣)按学院校园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及废土块等应集中堆放,定期运走;对有机废液或有害残渣,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应集中存放并及时处理;对排放废气的实验室须按要求安装通风、排气设施,保证实验室内空气清洁。
5、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大型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每天下班前半小时须对负责的实验室安全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主任。
6、实验开始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应有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并做好安全记录。
7、实验操作过程中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有防护要求的实验项目,必须在防护措施得以保证的前提下才能开始实验。实验中如遇险情,指导教师除应立即疏散人员同时利用现有器材组织抢险外,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警。
8、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打扫卫生,整理实验室,使实验室保持清洁、卫生、整齐,切实做到仪器、桌面、地板、门窗清洁无灰尘,仪器设备放置位置正确整齐,有利于操作使用。
9、实验中心钥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钥匙的配、发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并要有备案,不得私自配制或未经许可擅自借与他人使用。
10、实验中心内部应定期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制定奖罚措施。对安全制度执行好的责任人及时表扬和奖励,对由于工作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批评或处分。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
附件1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土木工程材料实验室
 
SD106
SD105
SD104
SD103
岩土与道路实验室
沈建生
SD102
SD303
SD304
岩土与道路实验室
王小荣
SD302
工程测量实验室
王小荣
SD301
建筑物理与建筑节能实验室
王小荣
SE101
SE102
SE103
结构与桥梁实验室
结构大厅
流体力学实验室
SA101
建筑视觉艺术实验室
SA301
模型实验室
唐松柏
ND117
ND118
ND119
数字媒体实验室
励宇辉
SA303
艺术设计实验室
黄小华
SD306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三废处理”管理规章制度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工作。
2、实验室“三废”指废气、废水、废物。
3、对有废气产生的实验项目,实验过程中需开启通风、排气设施,保证实验室内的空气洁净。
4、对有废水产生的实验项目,要求做到:
酸性、碱性废水按其化学性质,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
有机等废水集中存放,及时运走处理;
5、本中心产生的废物主要指混凝土碎块、破坏后的混凝土构件、砂、石、废土块、废钢筋、废砖等建筑垃圾,要求废物集中堆放,定期运走。
6、对学生进行有关“三废”处理必要性方面的教育,协助教师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