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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实践教学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6-02 】

各研究所、实验中心: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土建学院共有13门实践教学课程将于期末考试结束后进行,请各研究所、实验中心协调落实统一上报

 1.请各研究所、实验中心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64号)、《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和各专业培养方案,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统筹安排课程设计、综合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任务。

 2.建议各类实习尽可能安排土建学院拟深入开展产教融合10家企业单位(见附件)。

 3.请做好学生实践教学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护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4.请注意实践教学期间各类资料的留存,参照归档要求见附件。

 5.课程设计大作业、实习报告封面可参考附件。

 6.请各研究所、实验中心教学负责人于6月8日前将《实践教学计划汇总表》、《实习计划表》(课程设计、综合实验、实习均需填写)电子版发送刘冰邮箱25579346@qq.com。涉及使用校内教室的实践课程,请在汇总表中备注要求(如空调、机房、插座等)。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 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

2. 实习计划表

3. 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4. 归档要求(课程设计大作业+实验+实习)

5. 课程设计大作业参考封面

6. 实习报告参考封面

7. 拟深入开展产教融合10家企业单位一览表

8.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9.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