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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教研教改业绩申报的通知

【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0-12-23 】

关于开展2010年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教务处将进行2010年度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业绩分统计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成果。
二、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的认定及业绩分核算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工作业绩计算及奖励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0]133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2007年宁波市重点专业按原有分配计划计算本年度业绩分。
三、教研论文的认定由教务处会同科研处共同认定,不可重复计算业绩分。期刊级别按《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2008年版)》界定。
四、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由学院内多人合作完成的,业绩分分配按照成果完成人排序从前到后递减的原则。
五、教师请登录“门户网站---教学服务--教学管理辅助系统”填写项目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在“质量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下填报项目信息,系统将自动核算项目业绩分。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进行二次分配,在分配给项目组成员的同时须填写《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分分配单》(附件2)。所有教师均可在“质量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业绩明细”查看自己的业绩分情况。
六、所有填入系统内项目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项目类需提交项目立项证明和结题证明(已结题)原件和复印件;出版教材需提供教材一部(教务处存档,不退还),同时提交出版社或主编出具的字数证明;荣誉类需提供荣誉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教研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和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所有原件由分院审核后归还教师本人,无需提交教务处,复印件提交教务处以便审核使用。教务处所收证明材料真实性由各上报单位负责。
六、由于学院初次启用教研教改项目系统登录,请各位老师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在系统中完成登录,并将相应佐证材料交到分院教务办。
    
附件:(均在业绩填报系统中的“帮助信息(含表格)”栏下载)
1. 教师编写教材执笔部分字数证明格式
2. 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分分配单
3.浙江大学一级学术期刊和核心期刊目录(2008)
 
土建分院教务办
 2010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