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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 发布日期:2023-05-18 】

各专业、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申报2023年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项目类别1:课程思政指标体系和案例库建设

项目类别2:合格评估与质量保障专项

项目类别3:社会实践类和劳动教育类一流课程培育

项目类别4:第三批国家一流课程培育专项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指南(学院版)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提交申报意向表(2023522日下午4点前)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522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意向表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刘冰。

2.提交申报表(202369日下午4点前)

请于202369日下午4点前将各项目类别对应的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刘冰。

3.学院组织评审并院内公示(2023616日前)

4.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再次提交(2023618日下午4点前)

请获得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于2023618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刘冰,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办SA308办公室。

5.学院将推荐项目报教务处备案(2023619日)


附件

1.项目指南(学院版)

2.申报意向表

3.项目类别1申报表格

4.项目类别2申报表格

5.项目类别3申报表格

6.项目类别4申报表格

7.省级一流课程审核否决项指标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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